-點燈利益何其多-
除了難陀點燈使人相信燃燈供佛,可以讓人成佛,在許多經典中,也都提到點燈的種種利益,例如《佛說施燈功德經》中,更可見到佛陀說:「若有眾生於佛塔廟施燈明者,得於四種可樂之法。何等為四,一者色身,二者資財,三者大善,四者智慧。」也就是點燈供佛的人,可以獲得相貌莊嚴、資財充足、具備善根及大智慧。
此外,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》也提到,以油燈、燭火供佛菩薩,能獲得大福報、天眼、於善惡法得善智慧、流轉世間但常不在黑闇之處、速證涅槃等十種功德。經典的記載點燈的種種功德利益,因此也加強了佛教徒點燈的信念,希望藉此功德利益來增進修行的道心與資糧。
新春之際,人們習慣到寺院點盞光明燈,也是藉由燃燈供養佛菩薩,然而,為何會稱點光明燈呢?光明燈為何晝夜不熄呢?
佛教所指的光明,分為「色光」與「心光」兩種。色光又稱身光,乃指佛菩薩全身所放出之光明。心光,又稱智慧光,借以譬喻佛法的智慧就像光一樣明亮,能照破眾生幽暗的煩惱。
光明燈,是屬於長明燈,與續明燈、無盡燈、常夜燈、長命燈、常明燈等,指的都是不分晝夜、恆常點燃。因為佛是獲得大覺悟、大解脫者,已經證得涅槃,其性真常,沒有所謂的晝夜明闇之別,但是為了讓施燈者得福,所以燃燈供佛,最好是晝夜不斷、長燃不熄。在〈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問佛事品〉中寫道:「問:『續佛光明,晝可滅不?』答:『不得,若滅犯墮;雖云佛無明闇,施者得福故,滅有罪。』」
因此,點光明燈一方面可以得到諸佛菩薩放光加持、消除業障;一方面也藉由點燈提醒自己要時常聽經聞法,運用佛法的道理來修行,增長自己的福報和智慧,並累積成佛的資糧。
-點燈不是將業一筆勾銷-
當我們替所關心的人或自己點燈時,那一念祝福的善願,便已為自己和他人種下未來得度的因緣,例如貧女點燈即應證了「心念」的重要與功效。再者,透過點燈的隨喜布施,亦能供養僧團、護持寺院,使佛法廣為弘傳,利益更多的眾生,自己也在有形、無形之中,做到了財施與法施,獲得布施的功德。
點光明燈固然能達到消災祈福的效果,然而佛法講因果、緣起,屬於個人業報的部分,若因緣未盡,該承擔的果報還是得接受,並非點了光明燈就能一勞永逸,不必受報。
聖嚴法師在《學佛群疑》指出:「佛法所講的因果,就是指自然力的平衡。災難現象的發生或幸福的來臨,就是因果的酬償。所以從佛法的觀點而言,消災、延生的最好辦法,是為善去惡。消災、延生的原理,在於懺悔及發願。應該接受的果報,必須接受;但是在懺悔心生起之後,願心發起之時,未發生的果報也會跟著轉變。」
聖嚴法師表示這好像犯罪的人,在受審時若承認犯錯並有悔意,法庭對他的判罪量刑會減輕。因此,點燈供佛雖然有種種利益,但對果報業力還是無法避免或消除。雖然,果報雖然還是要受,但點燈多少還是減緩惡業果報傷害。但點燈可以在現世種下善因,使得將來可以結下善果。
當我們到寺院中,點上一盞光明燈時,同時也布施寺院,而寺院在匯集了眾人的布施後,除了支持寺院的運作外,更將眾人的財布施轉化為無邊無量之法布施,例如舉辦各種法會、禪修課程。
佛教鼓勵點燈,是希望經由點光明燈的因緣,接觸後進而瞭解佛法,使內心有所寄託,從此「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」,改變不好的習性,善緣便自然聚集,災難也就漸漸消弭,這才是消災解厄、祈福轉運的方法,這也是佛教點燈的另一層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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